合同审查
请问我的协议内容是否有法律效益?
请问我的协议内容是否有法律效益? 四、财产约定
(一)房产
乙方拥有座落于四川省宜宾县柏溪镇二二四一曼公园附近房产一处(展鹏大厦1-15-1),面积102.56平方米,为 商品 房,由乙方以购买方式取得。此房乙方已单独付清首付69216元,用住房公积金贷款300000元,由乙方以个人工资还贷,为乙方个人所有财产,甲方放弃婚后还款部分的利益。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重置财产中如包含该部份财产价值,仍属原产权人,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二)动产和债务
1、乙方拥有婚前婚前购买的保险新华红双喜分红保险一份,截止2016年5月共缴纳50000元;另有平安保险一份,已交52个月,共计20280元,甲方放弃婚后保险部分的利益。两份保险均为乙方2012年5月购买,其收益归属于乙方婚前财产部分。
2、甲方结婚时购买的钻戒(男戒)一枚(价值约4800元),归甲方所有。结婚时甲方送的彩礼、“三金”首饰(含钻石戒指、黄金手镯一个、黄金项链和吊坠,价值约30000元)归乙方所有。婚后若对该部分财产有争议,应归乙方所有。
3、甲、乙双方承诺婚前均无债务,若有债务,不论是甲方(乙方),还是甲方家属(乙方家属),由负债方及其家属负责清偿。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认可的书面证明。
(三)家庭财务
1、结婚登记后,甲方每月所发工资必须如数上缴于乙方,其工资卡、信用卡及现金等所有收入,一并交由乙方,存入夫妻银行卡内,由乙方保管和支配,银行卡及密码均由乙方保管。乙方每月从甲方工资内取出甲方所必需的开支,甲方急需用钱且有合理理由可向乙申请。乙方也应严格控制其工资收入流向,并受甲方监督,乙方须向甲方公开经济收入账目。
2、乙方承诺在管理家庭的经济账目中,财务公开。乙方保证家庭收支平衡,并有节余。甲方在单项家庭消费1000元以上,须告知对方,并一起商定。
3、婚后家庭的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宽带费、电视媒体费、家庭用品、串门等双方共同使用的费用,需甲方负责承担。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大部分由甲方负责。金额300元以下的事务、开销,甲乙双方均可自行处理。
4、婚前甲乙双方置办的结婚用品:家庭用品、家电器材等,婚后双方均可共同使用,如果出现经济纠纷或离婚事宜,婚前操办的结婚用品归婚前购买者所有,对方不得甘于取走或变现,彩礼钱及彩礼部分仍归乙方。
5、自由处分金(零用金),婚后扣除前面开支的家庭生活费后,由乙方每月提供500元供甲方自由处分。如因任何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五、相互义务:信任尊重、相互忠诚
(一)双方要互为信任,夫妻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双方应保持各自作风、自洁自爱为前提,在对对方不受到影响的前提下,可适当与其他异性或同性有接触。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为,应给付他方精神损失费(守约方定金额)。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为,守约方可提出离婚;对方不得借故拖延,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守约方占90%,违约方占10%。
(二)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或若对方因此产生了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以后共同生活,无过错方可提出离婚,对方不得借故拖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过错方占20%,无过错方占80%。
(三)双方如有时间可伴随一起回家看望父母,公平对待双方父母。
(四)双方在出现任何问题时,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态度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不出口伤人,不翻旧账,不消极。要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和科学健康的方法,并确保家庭民主。
(五)在双方遇有矛盾、争执,双方要主动退让,包容。必须倾听对方的说明,解释。
(六)若双方发生争吵或生气,必须当天和解,不管什么不愉快的事不能放过夜,更不应以消极的态度,引入冷战。
六、责任分担
1、双方结婚后需要共同分担家务劳动,互相协助他方做家务工作。
家务由甲方负担: (一)做饭;(二)洗碗(三)倒垃圾 (四)清洁、整理家务 (五)房屋之修缮(六)喂牛奶(七)换尿布(八)接送子女上下学(九)其它 。
乙方负担: (一)采买日常用品(二)喂乳 (三)洗衣服(四)洗鞋袜(五)熨烫衣服(六)其它。
2、要珍惜双方的劳动,爱护刚打扫干净的房间,不乱扔东西,及时整理衣物,保持清洁。
3、家里的一般性事务、重大事务都需由双方协商决断。
4、家外的事务,由甲方出面交涉,但是涉及到乙方出面的事情乙方需全力合作。
七、子女抚养、家庭生活
(一)今后如有子女,双方对子女的教育负有相同的责任和义务,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双方同意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因为女性更有耐心和爱心,如果今后双方因性格不合,或甲方婚后有任何出轨和影响夫妻关系的行为;或者因为生活习惯不好,长期不改,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加剧;或甲方父母为难乙方,导致家庭矛盾升华;或甲方不知上进,游手好闲,不听劝告,或其他原因等,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的,子女由女方抚养,随女方生活。甲方应主动放弃子女监护权,并每月按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且不得低于当地子女的抚养费平均水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罗忘忧(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6-09-26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