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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着急,房产抵债后原房主丈夫又将我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

着急,房产抵债后原房主丈夫又将我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 您好有个案子需要向您咨询一下,我有处房产是抵债抵过来的,该处房产是旧村改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旧村改造办公室盖章的合同一份,欠我钱的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该房子合同上是乙的名字,在2007年八月份甲通过乙将房子的产权转让给了我抵偿债务20.5万,只是该房子的合同收据上面值是13.9万,当时我们三方通过当地村委会办理了过户手续,由于房产合同已经办理,我们就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将有名字地方换成了我的名字并盖上了名为旧村改造办公室的章,后来在2009.7乙与其丈夫离婚,现在其丈夫将乙与我同时告上了法庭,称乙与我的房产买卖无效,像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应对?(现在我仅有修改后的房产合同一份,该房产缴款收据一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mjun(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02-11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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