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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二十年前我弟在上学路上被人打留后遗症能赔偿吗?

二十年前我弟在上学路上被人打留后遗症能赔偿吗? 1991年二月,我弟和几个同学在上学的路上,路过一鱼塘,鱼塘边有一看鱼棚,几个同学比较调皮就扳鱼棚上几个棍棍,被看鱼的发现,我弟一向身体比较虚弱,心想我反正没碰人家鱼棚没事,就走在最后,哪知道,看鱼的逮到我弟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至一内骨折断,当时是瞧好了,但现在精神有问题,长期吃药,对这个问题想不开,三十多岁,至今未成家,父母都柒十好几了,生活无找落,能叫看鱼的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blb20……(安徽-巢湖)
提问时间:2012-03-22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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