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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女方1993年,男方1992年,未领证结婚,两人在2012年生下一个儿子

女方1993年,男方1992年,未领证结婚,两人在2012年生下一个儿子 女方1993年,男方1992年,未领证结婚,两人在2012年生下一个儿子,一直由男方抚养,因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一直与一本地女子交往同居,女方自2013年底2014年初同男方分开一直居住在女方父母家,表示不愿同男方一起继续生活,因孩子的原因,期间2013年底春节男方带孩子来女方家探望过,2015年春节同样带领孩子来女方家探望过,男方一直有同居女友,最近一个至2016年8月1日已经交往520天,也就是大概在2015年3月开始交往的,女方在男方空间留言看到的,而女方于2015年9月22日跟现任老公领证结婚,男方知晓后觉得女方属于重婚又要求女方支付孩子4年的抚养费以及以后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请问合理吗?如果男方因此起诉女方,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女方自2016年一直未工作,无收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
提问时间:2016-09-2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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