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邻居家着火怎么就认定是我家的责任了呢?
邻居家着火怎么就认定是我家的责任了呢? 3个月前邻居家着火殃及我家,大火烧光了我所有的积蓄。再天寒地冻的沈阳
我一外地人看着自己半生拼搏都化为灰烬,心痛不已的我对妻子说:“没事,至少我们
人还活着,从头再来把!” 没想到1个月前出的火灾认定书,将火灾的全部责任
推卸到我的身上。” 只因为我是火灾的第一目击证人???? 高达一二百万的损失
就让我这个无辜的,第一目击证人来赔偿????? 天理何在? 法律道德就这样被
踏践?? 事情的起因.经过是这样的!
2011年12月22日 我家位于西窑五金机电院的商铺(A6-1和A6-2)发生火灾。 火大
概是在凌晨3.30左右着的。由于昨天晚上我和妻子就居住于商铺(A6-1号)的生活区
内,亲眼目睹了火是从隔壁店铺(A6-3号)着起来的。并及时报警,(并准确详细的说出
了火是隔壁(A6-3号着的))。心想火警几分钟就能赶到了,此时火势并不大,一时半
会火也不能太快蔓延。由于我还要负责去接消防车,并未及时抢救我家财物。 未曾想
消防车时隔半小时才来,而且到达现场消防车的抽水栓也出了问题,又耽搁了十余分
钟。此时火势已是甚猛,不能控制。 妻子见火势越张越猛便和2位邻居把周围的业户
都叫醒,一起预防火势!
2个小时后火停了,能着的全烧没了!大火后一片狼藉,到处睨漫着难闻的烧焦的味道!
我和邻居以及几个目击证人一同被叫到消防局做调查,录笔录! 当时我怎么也不会
想到消防局会将火灾起点认定为我家! 因为我和妻子眼睁睁看着火是从隔壁邻居家
着的,
1:”我还看了同去做笔录的一位证人的笔录。上面白字黑字清清楚楚的写着“火是
从3号商铺着起来的,可能是炉子引起的吧!”
2:“我当时报警时的录音也能证明我当时准确清楚的说出了是3号商铺家4米长的塑料管着的,
3:唯一能为我作证的目击证人,也不能出庭作证了。我问其原因。 他告诉我,消防
局领导找他谈话了。而且他清清楚楚的把谈话内容也告诉了我:“两个都是你的邻居,
你不能为这家作证就坑了另外一家。以后别人问起你,你就说:“我看到的时候两家都
已经着了。” 现在还保存着这位目击证人对新闻媒体说的那句话的视频:“火是从3号
商铺着的”。 虽然很多人对我说:“法庭不会采用新闻媒体的视频作为证据的”。
我拿着火灾认定书,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字“冤”! 我狠狠的对消防局领导说:“如果你
是这样做事的话,我劝你趁早别干了。 上街流浪,要饭都比你强!!!
复核的结果还是维持原裁定!!!
现在其他的火灾受害者也都向法院提起了公诉,今天我也拿到了传单!
我想问问:“难道消防局的这种狗屁认定就生效了?” 我作为当时人连他们所谓的证据都无权看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imit……(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3-21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