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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妈被四人殴打致轻微伤该如何处理

我妈被四人殴打致轻微伤该如何处理 前几天我妈(53岁妇女)与邻居妇女发生口角,她家冲出三人(她弟弟、儿子、女儿),四人一起殴打我妈,用棍子、木板,先把我妈从我家食杂门口推打到三层台阶下地上,然后打到与门口对面7、8米远水沟里,后经路过之人极力阻止才没有再进行追打。造成我妈脑震荡及身上多处挫伤,但没有造成内脏及骨头伤害。法医签定为轻微伤。其中一妇女为扶我妈在台阶下起来被背后木棍击打头部,造成伤害(无法医鉴定,但当时跟120到时医院进行检查)。后邻居报警,呼叫救护车。派出所干警来后先进邻居家中,当时并未对围观证人及旁人进行询问。后了解其儿子原系该派出所临时工,在与民警接触过程中,我家明显感觉其派出所有所偏向对方。现我该如何才能维护我妈权益,追讨一说法。派出所表示这是邻里纠纷要进行调解,我该如何处置?如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等。两中年人、两年轻人当众对一老年妇女进行殴打,其行为极其恶劣,就是我妈再有不是,也不该以这种围殴老人方式进行处置。为维社会风纪,对方可否当治安管理条例对对方进行处置?如派出所一定要以邻里纠纷进行调解,我方当怎么维护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wen……(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0-02-11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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