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购二手房,合同上写的是10月30过户,现在实际算下来可能来不及

购二手房,合同上写的是10月30过户,现在实际算下来可能来不及 购二手房,合同上写的是10月30过户,现在实际算下来可能来不及,房东说到最多可以晚到11月15日过户(只是口头承诺),但是这15天是要支付违约金的,每天万分之5,。如果超过15日就算我们违约,他可以只赔偿我们合同价20%。因为我们房价做低,312万的房子合同做的是210万,已经付了172万,房东说补充协议签的102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只需赔给我们40万就可解除合同。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wy120……(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6-09-23 15:59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