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婆要和我离婚,孩子四岁了,是女孩,法律会怎么判
有利于孩子抚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从孩子成长的角度,谁有优势条件,就判给谁
根据双方的条件,谁更适合孩子的成长,更倾向于谁
一般更倾向于利于孩子健康发展的一方
看哪一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