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未变更房主姓名的小产权房离婚协议中的归属有效吗?

未变更房主姓名的小产权房离婚协议中的归属有效吗? 小产权房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协议里写的房子是给女儿,女方有终身居住权,现在房子还不能变更房主姓名,必须得等到变成为大产权房才能变更姓名,请问这种情况房子能确定是女儿的了吗,有必要公证吗?女方现在只有每月400元的退休金,女儿也是刚入社会,没多少收入,所以把房子租出去,自己在外租房子住,男方常拿房子来威胁女方及女儿,说是小产权房还是写的他的名字,不同意的话就回去闹房客了,弄得女方心里不得安宁,女儿也受不了了。请问怎样才能再次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女方或女儿应该怎样做?男方有权利要回房子不给女儿吗?女方终身居住权有什么权利?男方对这所房子有什么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y.uer(山西)
提问时间:2012-03-20 10:2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