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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因宫外孕我不能再生育。现我的身份证信息显示我已育二胎,5月20我于湘乡中山医院生下一男孩

五年前因宫外孕我不能再生育。现我的身份证信息显示我已育二胎,5月20我于湘乡中山医院生下一男孩 五年前因宫外孕我不能再生育。现我的身份证信息显示我已育二胎,5月20我于湘乡中山医院生下一男孩,事实我不曾生育过。期间我老公说要我的身份证有用。现在我手上有医院的住院记录,有小孩的出生证明和我的身份证信息。就目前我手上的资料看,他是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我告他非婚生子的话证据是否充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6-09-22 18: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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