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是一名中能建集团下属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厂办集体企业职工,火

我是一名中能建集团下属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厂办集体企业职工,火 我是一名中能建集团下属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厂办集体企业职工,火电三公司在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就职工补偿金问题上非但不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文件当中明确规定的企业平均工资为统一标准来进行计算,反而在执行当中实行2个计算标准,导致即使同批参加工作的职工、拿到的补偿金金额高低相差近20万元,相差悬殊。为此我们多次进行沟通、提出不能接受,火电三公司却对我们不予理睬,现在更是以我们不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为由剥夺了我们取得补偿金的权力,请问我能要回我应得的补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6-09-21 16: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