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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写的协议:男方用一处邮亭和别人交换的一个店面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写的协议:男方用一处邮亭和别人交换的一个店面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写的协议:男方用一处邮亭和别人交换的一个店面,男方愿意把门面给女方使用,不管以后是否在一起男方都不的去干涉店面的正常营业,无权随意收回店面,这样的协议有效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6-09-21 15:3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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