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现在妻子已经上诉法院要求和我离婚,并且分割我名下的住房一套,我和妻子是在07年的3月份注册结婚,到了07年年底的时候我们的那一片因为工程项目拆迁了。由于我名下的住房,是父母在98年时出资建造的,(因为我上面还有一个哥哥,98年的时候他是因为上学,户口随着学校迁走,由农村户口改成了城镇户口。而我是农村户口,那个时候村干部也说,我们家俩个孩子,一个子女随上学迁走,另一个在农村的,可以用另一个子女的名字申请建房手续。而我那时还未满18周岁,且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房子的建造费用全由父母承担),我想请问您,像我这样的一个情况,由于2007年年底的拆迁,父母以我的名义申请建房的这个房屋还是否能够认定是属于婚前财产吗?妻子是否有权利平均分割这个房产呢?盼明细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孤寂之心(江苏)
提问时间:2012-03-19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