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别人强行占用我租用的土地办养鸡场,我报警110该不该管?
别人强行占用我租用的土地办养鸡场,我报警110该不该管? 我与扬州市邗江区某某镇某某村9年前签订了荒地租用合同,租用期10年,租用后进行植树造林,后因本人去天津开发本人的专利,把树木连同土地转租给别人,2008年因本人患脑出血后在南京养病。现在,别人的租用期已到,但拒不归还土地,在现有土地上办起养鸡场。近期我去索要未果,那么他的行为是强行占有了我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行为110是否该管?
我报警110后来了警官,他说这是经济纠纷,他们不管。
我又向110的投诉部门电话报警,接警警官认真记录,并说处理后会给我一个答复,并建议我向110督察举报,并给我了督察的电话。
我又向督察拨通电话陈述此事,奇怪的是督察接听后问了一个问题:强占是什么意思?而且连续问了几遍,最后要我找律师咨询清楚再说。难道督察连强占都不懂吗?结果与督察的陈述举报不欢而散。
现在的问题是:
1、我租用的土地还有一年到期,那么这一年是否是我的合法使用权?
2、是我的使用权,我怎么来维护它?难道110警官不是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110的出警警官、接警警官、督察的法律意识怎么会差距这么大?
请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zdsc(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2-03-18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