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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注销后员工被安排至关联公司的问题

原公司注销后员工被安排至关联公司的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
想请假大家几个问题。
1、原公司注销,员工在被确认安排在关联公司并且连续计算工龄后,在原公司未休完的当年年假是否要先结算,还是可以直接在新公司连续使用?
2、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如何体现是从原公司转来的,之前的工龄和年假应该如何在条款里写明?
3、如果新公司成立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老公司就要注销,老公司员工要如何维权?
4、我该如何保留我在两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
PS:老板本来就很坑,我们现在就是没有年假的。
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ingo6……(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6-09-20 19:4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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