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出全资为女儿买房,房产证可以只写女儿名字吗?并且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需要明确一点,即女方父母要明确该房屋系赠与女方个人,建议对赠与行为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