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宅已经住了五六十年了,有土地使用证(户主是我爷爷的名字)。可这房子是我奶奶的那一代的亲戚赠送给
赠与并过户(已办理土地证),赠与人依法不得反悔。况且,是赠与人的后代?! 你依法有权不予理会。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