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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是霍山县与儿街镇的一位农民 家里养的家畜对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是霍山县与儿街镇的一位农民 家里养的家畜对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是霍山县与儿街镇的一位农民 家里养的家畜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 前不久 村里有个人在我们家附近的田里下了毒药(确定是毒药不是农药)直接到是我们家十几只2斤多的小鸡误食 全部被毒死。事后我们找到对方 对方承认此事是他们所为 并写了字据 说只赔偿600元。到今天事后几天了 对方态度强硬 并有不想赔钱的意向 还耍赖。报警后与儿街派出所说过两天来处理此事。那么我的问题是,第一:在农田下药的当当事人触犯了我国什么法律 应该承担哪些相关法律责任?第二:派出所的行为是否已构成处境不及时 耽误了最佳破案时间?第三:对方(下毒药人)应当赔偿多少元钱我们的哪些权益受到了侵害?第四:这件事打官司的胜诉率是多少?
在此 我十分诚意的感谢各位律师解答我的问题 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六安)
提问时间:2016-09-19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