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个店面,已交现租房的人押金一万元。上面注明十一月一号未把店面给我使用赔偿违约金
这是可以先对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你是属于第二手转租吗,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房主知不知道呢?
原房东知道你们之间的约定吗?转租人有转租的权力吗?如有需要,建议电话联系,告知更详细的情况,便我为您提更针对性的可操作意见,希望可以帮到您。
很难要回来了。
赶快拿回押金1万元,然后向收钱的人主张违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