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林权纠纷
林权纠纷 我县2007年给我队集体一份林权证书,2011年我队集体林权被一企业250万买断,生产队商议决定按照1982年个人林权(从档案局查出来的)进行分配,早在1982年我队有一五保户,但是2009年已经去世,他的堂兄不在我队,他有没有获得这份财产的权力?谢谢
我队有一村民承包了该单身汉的土地,他向队里提出,早在国家还没有废除农业税时,他交了多年的农业税,因此他要求把这份财产分配给予自己,经我队集体村民商议决定,同意将这份收益所得给予该村民,该决定是否有法律效力?或者说该村民可不可以获得该款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宇哥(安徽-滁州)
提问时间:2012-03-16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