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后,我方全责。受害方系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在并没有告知我和保险公司的情况下
交通事故后,我方全责。受害方系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在并没有告知我和保险公司的情况下 交通事故后,我方全责。受害方系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在并没有告知我和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以3600元/天的租金租聘车辆营运,他的行为是不是属于扩大损失行为。还有就是,对方出示的证据只有以挂靠公司名义签订的修车协议和在同一张纸上写的两个不同日期的收条。没有转账记录。而保险公司认定属于间接损失,不赔。我从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很无助。非常期待各位律师朋友能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9-19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