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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以工程款60万顶回一套商品房,但是房产证没有下来

我于2011年以工程款60万顶回一套商品房,但是房产证没有下来 我于2011年以工程款60万顶回一套商品房,但是房产证没有下来,没有及时过户,顶房这个人因外欠高利贷30几万,债主起诉要拍卖我的顶帐房子,在开庭的时候顶帐人出视了给我顶帐的手写证明,并说明因故没有及时过户,法院现在要拍卖我的房子,请问口头协议有法律效益吗?顶账人在开庭前的书写证明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6-09-19 10: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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