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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车先为红灯未停缓慢驶去边开边等变绿灯后绿灯直行,当时对向出租车缓慢驶出停止线要左转

本车先为红灯未停缓慢驶去边开边等变绿灯后绿灯直行,当时对向出租车缓慢驶出停止线要左转 本车先为红灯未停缓慢驶去边开边等变绿灯后绿灯直行,当时对向出租车缓慢驶出停止线要左转,那时本人一直注意左侧的车辆,会车后眼看前方时突然发现右侧驶来二轮轻便摩托车我向左紧急避让,对方车撞到本车的B柱下方的位置。对方车辆是逆向驶出车道后右转弯再在与垂直他出车道停止线的人行横道上左转弯后撞到我车。交警认定我次责。理由是我只看左侧未在同时观察右侧的路况。认定书写明是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请问合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6-09-19 04: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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