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父母家是低保享有者(父母无工作无收入) 因本人做点小生意和他人(共三人)合买一台小面包车户名是本
本人父母家是低保享有者(父母无工作无收入) 因本人做点小生意和他人(共三人)合买一台小面包车户名是本 本人父母家是低保享有者(父母无工作无收入) 因本人做点小生意和他人(共三人)合买一台小面包车户名是本人(本人做此生意收入1500-2000) 其他们要剥夺父母低保是否合理? 本人父母是否还能否享有长沙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n172……(广东)
提问时间:2012-03-15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