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的房子我可以要回来吗
我的房子我可以要回来吗 律师;你好.我生于1970年,在1993年顶父职去了当地一家工厂.户口迁离了本村但在本市没离家. 在1994年时由于市环保局征收了我家房子.房子是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即农村宅基地.由于我家是父母亲加我和弟弟妹妹共五个人,且我和弟弟妹妹都还没成亲.环保局当时给了一块300多平方米的土地给我家建房.当时是由我们四个人的名义起的房,[既父母和我还有弟弟],不知道什麽原因 妹妹没有写上名字,我是常住户口所以有份.房子一共二层,一楼是120平方米.户主是我母亲.讲定是我和弟弟分别成亲后都住二楼,一人一套但梯级和卫生间是共用.底下一层归父母所有,父母百年之后.我和弟弟各自底下的房子归各自所有.我弟弟那边空地多出一百多平方米左右.当时弟弟还在当兵还没复员,我在家里建房子时是从头做到尾,弟弟只是在探亲时帮忙搞了一下基础.但由于我成亲后生的小孩是女孩子但弟弟成亲后生的小孩是男孩子.父母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家里关系搞不好.我在那房子里面住了九年之后.[其间我在那里成亲生小孩].只好在2003年的时候自己又另外起了一栋房子.离父母的房子有一段距离不在一个地方但在一个村.当时父母要弟弟给我六万元钱.我建的房子起在我家的一栋老屋上,老屋只有77.8平方米是土砖平房而且年代久远是危房.原来的二层新楼房就归弟弟所有.但这个没写协议,可由于种种原因钱只给了六千元.这主要是父母没站在公正立场上讲话偏坦弟弟所致.以致于当时我们没签任何文字或口头协议.原来的二层楼房户主名字还是我母亲,没过户.只是父母口头上说以后要是国家征收这房子我还是有份.我建的房子是我和妻子,女儿三人的名义起的,我们当地的政澈是常住户口也可在本村建房,前提要求是你家必须有地.起房子的钱也是我自己的钱和借了一部份亲戚朋友的.父母没出钱.房子的地基父母和弟弟都签字确认了的.地基是我家的老房子.但当时我必须每月供养母亲.即我在1994 年时就供养母亲,其间母亲看我们经济不够宽裕就让我们少出了二年的钱,其间赡养母亲的钱有所增加,我都全部给付了.但在今年我向父母和弟弟提起这件事时,他们都予以否认,说没有这回事.说房子我当时已全部给了我弟弟,已经没有我的份额,假使以后国家征收也没我的份额,没说这样的话,是我编撰的.而且我父亲还说要写一份遗嘱,房子百年之后全部给我弟弟和我侄儿子.由于当时没其他见证人也无文字依据.这套房子我有权要回来吗?或许在父母百年之后我还有份额在里面吗?这套房子要怎麽分配才合理合法.我与妹妹都有份吗?我们要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遇知(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2-03-14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