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该怎么办理?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你所说的如果都是真实的,则你妹妹一方为生活困难一方,如果法院准许你妹妹和妹夫离婚,会在财产分割方面照顾女方。男方给的彩礼等视为赠与,不能撤销赠与。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冒昧的问一句,结婚证领了没有?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应当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