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居委会办证明收钱,这是合法的吗?
居委会办证明收钱,这是合法的吗? 请问您,我是和我老公结婚后想要将户口迁入到我老公这里,我在家这边派出所都开了证明,也没有要钱,但在我老公去他家的居委会开证明要收取1000元的钱,他们说是每个新入户的都要收的卫生管理费用。我老公让他们开个发票什么的,但他们给开的是卫生管理费用的收据。有盖章,没有个人的签字。我老公怕麻烦,就把钱交了。
1,我想问下,他们这样收取费用合理吗?应该收吗?
2,他们给开的收据有法律效应吗?
3,如果这样收费不合法,我想要回这钱,还能要回吗?我要经过什么途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ril……(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2-03-14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