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本人开车由于不当停车下客,车门开启与一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主左脚大拇指前端外伤出血

本人开车由于不当停车下客,车门开启与一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主左脚大拇指前端外伤出血 本人开车由于不当停车下客,车门开启与一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主左脚大拇指前端外伤出血,事后交警处理要求我带电动车主到医院检查并扣留本人驾照,并告知本人四天后当事双方到交警大队结案后领取驾照。本人随后立即带电动车主到中山医院检查。经查无任何骨伤内伤,仅左脚大拇指前部外部擦伤。并随后进行了清淤消炎包扎以及防破伤风处理。现在的问题是,对方一直拖延借故脚痛不配合我去交警结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6-09-17 09:5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