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手机被公安监听
《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政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所以,越级上访也是《信访条例》所允许的,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虽然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在实际运用上我国是不允许越级上访的,但是向你所说的你叔叔并没有犯法不应该是其为逃犯,而且你更不可能是什么帮凶。 我的补充: 2012-03-15 09:25
由于上访的事情一般影响到地方或单位领导的利益--"损害了地方的形象,给领导脸上抹了黑"。所以,一旦有上访苗头出现时,地方或单位往往打着"维护稳定"的幌子去千方百计阻拦上访或"惩罚"上访者--比如中途拦截上访者,"治安拘留"上访者;说什么"越级上访就是违法"。
既然上访和越级上访都是合法的行为,那么,阻拦、"惩罚"上访、越级上访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因而,上访人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将那些阻拦、"惩罚"上访者的人或组织告上法庭,告他们蓄意限制合法的上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