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在2000年离婚,第三者在夫妻还没离婚时候生的私生子女,是否能分割或者继承以下财产
夫妻在2000年离婚,第三者在夫妻还没离婚时候生的私生子女,是否能分割或者继承以下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在期间,丈夫与店里的打工妹存在性关系,而后打工女子仗着自己弟弟混黑道的,不依不饶纠缠男方,并以威胁正妻的三个孩子人生安全为由,胁迫男方留在其身边,男方选择应允,男方曾给予打工女子40万人民币。并与打工女子在还没与正妻离婚时就生下了一女一男,并时不时的从家里拿走东西去接济外面的“家”。此时家里因生意货赊一类已经欠债100万左右。正妻与丈夫名下有一套老旧的3层木板房,以及一个餐馆,恰逢非典,亏损更甚。
妻子在不断沟通无效之后与丈夫于2000年离婚,丈夫相当于净身出乎,虽然法律判决债务需要丈夫偿还60多万,但是妻子念在丈夫净身出户,不要任何东西,所以私底下是揽下了所有债务。至今仍在偿还债务中。
因为旧木板房已经出现严重的房屋问题,妻子于2015年向银行贷款,在原住址重新新建了7层高楼房。
现在问题是,第三者打工妹想要分这栋房子,请问她能分得到么,她的意思是在正妻与丈夫没离婚期间,她生育的两个孩子有继承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110_……(广东)
提问时间:2016-09-15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