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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你好李律师,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现在正在闹离婚,我是男方,女方吵架走了有一个月了,女方那边坚决离婚,我这边也是坚决离婚,今天女方那边来我家拿她的衣服我没让她拿,说等关系弄清楚以后再说,而女方也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负责支付给女方抚养费一个月900元,这一点我这边不会同意,而且一个月900元我觉得也太多,这一点是不是已经超出法定规定,我每月工资也就1800元! 还有,女方把我们的共同财产仅有的1万4000元拿走了,而说是1万块钱买成了保险,这不到一个月花了3000元,还有1000元要和我平分每人500元,这一点是不是触犯了私自转移共同财产?  请您帮我回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海彬001(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2-03-1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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