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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非法越界建房造成自身宅基地两侧官道狭窄尺寸不足,并且伙同后邻强行推倒东邻原告家院墙扩路

被告非法越界建房造成自身宅基地两侧官道狭窄尺寸不足,并且伙同后邻强行推倒东邻原告家院墙扩路 被告非法越界建房造成自身宅基地两侧官道狭窄尺寸不足,并且伙同后邻强行推倒东邻原告家院墙扩路,同时靠打骂毁坏原告建筑材料阻碍原告施工为手段,强行剥夺原告对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原告找土地部门被告知此事归法院管辖,起诉到法院被裁定此事归土地部门管辖,推诿扯皮踢皮球的结果是百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任何部门都不肯站出来为民做主,更有甚者某些相关部门竟然劝原告放弃宅基地合法使用权,把使用权拱手让给强取豪夺的不法之徒,说是由村委会派出所土地所等部门共同出面证明所有权永远归原告所有。职能部门本应客观公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什么会让我向强取豪夺者低头让步?这样的处理方式合情合理合法吗??难道就真的没有人能为老百姓做主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6-09-15 12: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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