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执行了10年 甲方嫌原先价格低要求涨价
土地承包执行了10年 甲方嫌原先价格低要求涨价 01年承包4个牧民 草场2000亩 约定价格每年30/亩 15年后即2016年开始 按每亩40元 计算价格 现牧民觉得价格太低 要求涨价 司法所也要求我们去面谈 解决 我所签订的合同比较正规 有村上章 和镇上章 及村长和镇长的签字 还有镇上合同委员会的公章 牧民的要求司法所有法律上的依据 是啥依据 合理吗?我能否继续按合同履行下去 现牧民躲着我不收 承包款 我做了公证 难道往后还要每年去公证下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ner(新疆)
提问时间:2012-03-12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