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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后续要求立案手续

收到“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后续要求立案手续 遭平台现货原油受骗,7月26号通过110报案,附近派出所把报案转送到分局公安机关,8月1月初次笔录,8月19号再次笔录,期间派出所、分局多次联系走动,9月1号通过12345咨询要求公安回复,5号收到太仓督察电话,6号通知我有一份书面的告知书,结果收到的是“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这是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周旋结果。这违反了公安部32号文件《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安部副部长李伟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无论案值大小,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一律立为刑事案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全国各地难友都立案,我收到“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后续该怎么在要求立案?请给与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xu……(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09-14 22: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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