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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辽宁省东港市得一名高中生,不同于其他学生的我是一名自费生

我是辽宁省东港市得一名高中生,不同于其他学生的我是一名自费生 我是辽宁省东港市得一名高中生,不同于其他学生的我是一名自费生,由于中考时初中学校告知落榜,所以拿钱上的高中,在今天高中收费的时候,我发现当时考了四百多分的同学跟我拿的钱不一样,我当时考了五百多分没考上,她一分钱没拿考上了,因为我们高中自费生和考上学生的收费制度是不一样的,我问她怎么上的高中,她说学校给的名额,我说不是择优录取吗?就算是名额也是在没考上的人里按分数排名依次再录取,怎么可能差那么多分也让上,我调查过才知道,当初学校根本没公布过这些人被录取的大榜,而是内部录取,让很多比她们分数高的人拿了钱念书,还有很多没拿钱去高中但应该在分配名额内的人一直蒙在鼓里去了职高,或者干活工作,让那些四百多分的人顶了名额,去了高中,这是人一生的命运啊,一个人的一生就从高中开始的,学校的名额大多都给了学校的关系户,老师亲戚,难道教育局对老师还有特别待遇,难道这个名额是随便可以给的?并不是按分数走的?我想中国教育局并没有这么的人情政策,走到哪里任何地方也不合理,考试是不讲人情的,徇私必定枉法,枉法也必定贪污,为什么学籍档案上五百多分的人要拿钱,四百多分的人却一分钱不拿,是考上的?这是教育局的政策,还是名额被人顶替,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人串改了人生,请求好心律师给我个解答,还天地正气,大地清白,让那些被人串改人生的人可以活的明白些,让人相信法律的力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6-09-14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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