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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一男的,经过快一年的时间准备要结婚 2015年底

2015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一男的,经过快一年的时间准备要结婚 2015年底 2015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一男的,经过快一年的时间准备要结婚 2015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一男的,三金和见面礼还有买衣服的钱花了不到四万,经过快一年的时间准备要结婚,但是在结婚前因为彩礼的事情闹的不愉快,后来在结婚前一天男的说出不结了,之后他们家他母亲,来清算所有花费,经过协商最后决定退回男方买的三金,其他的不追究了,以后也无财务纠葛,也立了字据双方也签了字,但是现在他母亲还来要见面礼钱,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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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6-09-1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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