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后买商铺,且只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
婚后买商铺,且只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 我和妻子结婚三年了,结婚以来她不求上进,每次招聘考试都考不上,给她找份工作她也不干,找了好几份最多干了几个月就不干,近两年来她无理取闹、猜忌我在外面有女人,动不动跟我发脾气、到单位上去闹,一直吵架,打架,使我无法安心上班,不想和她再继续生活,我让他到外面去调查我是否有女人,可她不去就是和我找借口吵嘴。没办法,我到她户口所在地法院上诉,当地法院不受理,说是到常住地上诉,到常住地法院去了,该法院也不受理,然后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发法院去上诉,种种借口不受理,而后妻子由于不愿离婚想方设法自杀来威肋我......甚至由于气愤过渡导致右腿发麻、乏力、擅斗、无力症状医完检查是长期不运动颈椎压迫神经所致。这期间她让我给她开间商铺,而且只能必须写她的名字,这种情情况下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过如此3(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11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