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诏安又一个何伟——诏安何伟已然成为一种现象?诏安南诏镇五一村火灾事件
诏安又一个何伟——诏安何伟已然成为一种现象?诏安南诏镇五一村火灾事件 诏安何伟已然成为一种现象,起码在诏安恐怕是如此了。2011年10月10日在诏安南诏镇五一村发生一起火灾事件,这场火灾之中和之后发生的事,处处透着一股腐烂败坏的气味,简直是全方位诠释了什么叫做畸形社会,结局虽然没有何伟事件那么严重,却反映了更严重的问题。笔者不是专业拿笔杆子的,文笔很一般,只是从头到尾了解了整件事情的发展,就按事情的整个发展一件件罗列出来吧,也许让大家看了之后能给大家带来几分对我们当今社会的思考。
1、10月10日下午五点左右,五一村南雅园村民沈玉生(妻胡字茶)一家在屋外搭建的简易厨房着火,火烧毁了厨房之后又顺着风势将村民沈明育三家房屋烧毁,沈明育的两户租户吴少勇一家和涂琴珍一家家具全被烧毁,只孑然一身逃了出来。
2、消防以及派出所都来人,灭火后,群众指指点点说火从沈玉生厨房而起,一名消防人员站出来吼:“你们谁敢说火是从这里起的?谁说的,来,站出来指证。”群众噤口,该名消防人员又在那里叫嚣了几句,见无人敢应,得意洋洋。有一名派出所人员实在看不过去,斥责道:“你要让他们指证也是单独叫到屋里去说明事情,都是邻里,怎么能让他们当场站出来!”有群众私下议论,这个消防人员乃是沈玉生的一个亲戚,不可得罪。(该消防人员赤裸裸的袒护亲人和以势欺人的恶劣可见一斑!但相对来说,这也是他抓住了中国人的软弱特性——怕惹事这一点,所以,这也算是一种全中国的悲哀么?)
3、事后,沈玉生家与众亲戚开始四处传播起火点乃是在吴少勇家起的。此外,邻里开始陆续沉默,几天后不敢再有只言片语,有人问起也一问三不知了,甚至当时救火的人都说自己当时不在场。幸好受害者沈明育和吴少勇听到风声说沈玉生开始如此颠倒黑白,在火灾之后的前几天内询问邻里的时候有录音(欲一手遮天,颠倒黑白,这种事情,还真是敢啊!不过看来也是有高人指点。)
4、事件发生时,沈玉生夫妇不在家,他们来省亲的大女儿在家,但事后他们矢口否认有人在家。沈明育与吴少勇问过在场群众证明了事实,但是过几天后他们却又不敢再说,幸好吴带了录音笔,将他们的证词录了下来。而后拿出来对质,沈玉生家又狡辩说他们只说自己不在家,没说大女儿不在家。
5、消防录口供,最关键人沈玉生的大女儿没有录,问之,曰他们说不用就不用了;消防给出的鉴定书中,没有写明起火具体时间;起火原因也含糊不清,“起火原因为起火部位位于胡字茶的杂物间,起火点位于杂物间距离东北侧窗户下方50CM处,起火原因可以排除用火不慎、阴燃、雷击、电气线路故障。”(众目睽睽之下,消防还是不敢颠倒黑白的,但是却处处纰漏,让人极度怀疑其公正。笔者一直看不懂究竟起火原因是啥?不过笔者咨询深圳各法律界人士,都表示即使如此含糊沈玉生家也逃不了要负起这起火灾的责任,毕竟他们随意进行简易搭盖厨房并看护不力,导致火灾,若无法证明是第三者要负责任,那么起火点是他家,他们就要负起责任——其实大家私下都知道就是做饭没看顾好导致起火,但消防既然不给理由,就没办法了。)
6、沈明育、吴少勇、涂琴珍三家不服,请求漳州消防局复核,复核结果依旧。吴曾问漳州消防局是否可以将消防告上法庭,对曰不能,只能请他们复核。(据笔者了解,09年就发生过一起状告消防局的,为什么不能告消防局呢?若消防局贪污腐朽、办事不公的话,难道没人能制裁?若能,那漳州消防局的回答就有意思了,愚弄不懂法律的民众么?心虚么?)
7、沈明育、吴少勇、涂琴珍三家向沈玉生家商量赔偿事宜,遭到冷言拒绝,于是准备上告法院。沈玉生家及诸多亲戚放出话来:“诏安上下都有我们沈家的人,去告吧。”“就算有钱也宁愿给上面吃,不会赔你们。”态度嚣张恶劣之极。(笔者一直有疑惑,沈玉生一家虽然说亲戚众多,但本身也不过是一个赚了些钱的小生意人,有如此大能量?如此嚣张如同土皇帝一样?后来经过了解,原来沈家原本就是诏安大姓,而诏安当前确实有许多沈姓在各部门当官,可是要说都是他们家亲戚,那也夸张了,一国之县难道真就成了一家之县?沈明育也姓沈呢,但倘若不是如此,只是沈家有一两亲戚当任政府官员,那敢如此嚣张就值得商榷了,难道国家政府和群众两个阶层已经脱节到这个地步了?只要亲戚有人当官,那么官官相护,普通群众就永远要被压在最底层,要受尽欺凌了?正如标题所说,何伟,已然成为一种现象了?不管何种情况,都是让人愤怒的)
8、期间,吴家获村民政局、镇民政局救助共只1000余元,无其他安置,四处投奔亲戚,五月间已换住所三处;而涂琴珍本带着上幼儿园的女儿孤儿寡母地来县城谋生,因为不属于本乡居民,无获得任何救济,回乡求救助,却被告之乡里也没钱,而且负责人即将换人,所以没人来理事,涂最终似乎只获得救助50元。(50元!据说火灾当天副县长还有过来看,但是这个就是政府救济的结果,我在想如果火灾大点,那么政府是不是直接让受灾的人全部饿死算了!)
9、沈明育、吴少勇、涂琴珍原本欲联名上告,但不知为何,涂琴珍中途退出,据说带着女儿回去投奔娘家。如今联系不上。(笔者本欲探究,但还没个结果,究竟是被威胁,被殴打,还是如何,都无法确定,笔者会继续追踪下去)
10、沈明育、吴少勇两家以沈明育名上告法院,期间有法院高级司法人员调侃沈明育:“你来上告,不怕到时候没了赔偿,反而自己要再搭钱吗?”沈明育答曰:“法律、情理相通,都站在我这里,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的。”对方讽刺道:“就算天气预报说明天出太阳,也未必不会下雨呢。”(笔者实在叹绝,真是生动的比喻。原来法律在他们手中就跟天气预报一样,可以时准时不准的。)
11、第一次开庭,沈玉生家上百名亲戚朋友在庭外叫嚣谩骂,恐吓原告,行为嚣张之极。(已经有点黑社会风范了,这点让笔者不得不怀疑,难道这个沈家,真的已经将一县变为一家了?一个小小的村民,只要沾上这个家,就黑白两道通吃了?)
12、庭上被告以两条强盗逻辑般的理由反驳原告:1、你无法证明火是我放的,或许是有别人放着呢,当时我们不在,诏安消防局也排除了我用火不慎了,所以我不该负责;2、你屋内可燃物过多,而且谁叫你屋顶搭得竹棚,太容易烧了,像我家就是全部石墙,就烧不起来,所以你得自己负责。(这就是消防那张鉴定书模糊的用处了吧。不过看似有理,但是却是典型的强盗逻辑,估计就算他家阳台上花盆掉下来砸死了人,只要没人能证明是他们故意推下去砸的,那他们也不负责任了,“莫须有”其他人故意栽赃给他们呢;第二条更可笑,按他那样说有人放火烧森林也应该没罪,森林可燃物太多了——对方穷才搭的土墙竹棚,把东西都已经放家里了不敢像你家这么明目张胆在屋外建厨房,这也是罪?你家占着上风口,又把别人家烧了,还说这种风凉话!那么去一把火把煤气店给炸了也没责任了,他们可燃物更多!)
13、更为惊奇的是,据法院中流出来的消息,法官也认为被告有理,原告没有让被告赔偿的理由。(笔者查询了其他地方一些相似的案例,凡是起火原因不明的——姑且算是消防无能,查不出火因——无一都判起火点人家要负责任,看来别省判决的法官都是是非不分,跟我们县法官相比有着非常明显的素质差距啊……)
14、未完待续……
说实话,在这件事中,有四件事让笔者寒彻骨髓。
第一件事是消防,如今消防提供的火灾鉴定书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但是看这场闹剧,消防的公正实在让人难以相信,在众目睽睽下的火灾都能想方设法各种搅浑,各种不着痕迹作鬼,如果是一些比较复杂的火灾,颠倒是非黑白估计也轻而易举;
第二件事是民政,对于受灾群众的救济实在让人寒心,特别是涂琴珍母女四处奔波,最后只拿到50元救济,让人觉得可悲可笑;
第三件事是法院,将法律看成是天气预报,而看他们行为也是如此,实在令人作呕;
最后一件事是最重要的,何伟难道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了吗?只要家里有人当官,就可以如此嚣张,颠倒黑白,肆意欺凌咱们普通民众这样的弱势群体?
笔者与沈明育、吴少勇交谈过,双方均表示这已经不是赔偿不赔偿的问题,而是公道在哪里的问题。哪怕对方沈家权势滔天,他们也会上诉到底,就算全家血溅七尺,起码也能让那些只手遮天者身上溅上一点永远洗不干净的血,永远冤魂缠身,也够了。或许有人不以为然,几间土墙竹棚的屋子有什么值钱的,估计总价值不足十万,但是笔者明白他们激动的心情,别说破家值万贯的他们如今之艰辛,即使有钱,这也已经不是关乎钱财的问题了,而是关乎一个弱势群体的尊严了——普通民众贱如狗乎?能够容许这么巅乱黑白,肆意践踏而无法声张?
笔者也是普通人,没办法为他们做什么,只能将这件事情发在网上,并且跟踪下去,这件事情还许多值得研究的事情,比如沈家背后那为他们出谋划策能让他们如此嚣张的人物是谁?比如涂琴珍为什么忽然沉默?比如消防、法院在这件事背后发生有多少交易?虽然笔者没那个能耐一一调查出来,但是会尽力跟踪下去。
只要笔者活着,只要这件事未得到合理解决,此贴便不会沉,就算无用,起码十年之后,百年之后,终归会有人来注意到这件事,。倘若笔者五天没来露面,那说明笔者被和谐了,那么这个帖子,至少也证明,笔者曾经为中国的“和谐”做过一点贡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jy123……(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11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