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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认定

医疗纠纷认定 患者35岁,患蛛网膜下腔出血Ⅱ级,晚18.00时住入某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持续呕吐,躁动,10小时后(次日3.30时)发生抽搐诱发二次出血,出血量达四级。医生为逃避责任在二次出血后,后补了鲁米钠0.1g 8h  肌注的医嘱,并指使同一护士分别在两个班次的《特护记录单》中添加了注射记录。由于手术指症下降,患者术后为植物人状态。请教律师,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根据那些法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QLJWJ(黑龙江-黑河)
提问时间:2010-02-0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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