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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试用期解除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工资可以拿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工资可以拿吗? 我在试用期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条件恶劣,所以辞职。然而甲方以合同要挟,不让走。请问我可以走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还有工作的20天工资可以拿到吗?如果口头上协议,但是没有改动合同的话,以后是不是还是按合同执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ya……(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10 10: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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