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开发商一直没给我办理预告登记等等相关手续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为了更充分维护你的权利,请到律所面询。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