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黑暗的社会,泯灭良心的公安
黑暗的社会,泯灭良心的公安 事情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个 建筑工地送沙石料的工程车驾驶员。工地的混泥土搅拌场地在一个工厂的空地上,而工厂的高压电缆就裸露的从搅拌场地中间穿过。没有任何的防护和警示标志,因为搅拌场地里的碎石料堆的太散我就叫来一辆铲车把碎石收拢一点而可以多堆放些材料。当时我看到了电缆线就压在碎石料的中间,在铲车开工前我就嘱咐了他要注意电缆,但在我大声的呼喊中铲车驾驶员还是把电缆给铲的火花直冒,(只是冒了火花,线没断)当时工厂里正的生产,一下没有了电工人们都跑出来了,再就是他们的管理人员来找我说工厂里的好多设备烧坏了(为什么他们工厂里连最基本的漏电保护器都没有安装)我就跟他们说先找电力的来把些接好,看看什么坏了我们在商量怎么赔,而就在我帮助电力的工作人员在接线时来了4个小混混跟我要我的车钥匙,我不给他们就抢最后把我暴打了一顿,身体多少受伤,右手大拇指末端关节骨裂(半年过去了还没有恢复)。我在被打后由于气愤把工厂老板的车给砸了(老板是女的不好下手),后来他们报了警,我被以损坏他人财产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并赔偿车子修理费7000元,我多次要求公安抓捕殴打我的小混混和医疗赔偿都未果。事情过去 了半年昨天公安又把工厂里的物价定损报告给我对方要我赔偿他们的57000多元的损失。
事情具体就是这样了,想请教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做!
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TMLXY……(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0-02-06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