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我应该怎么办
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我应该怎么办 2010年1月24日我在百姓网二手车看到一条出售车的信息。随机打电话和对方联系上。26日我从太原坐车到了长治打电话约好见面地址。20分后对方出现。我问了对方车是否是出租转非。对方说是个人非营运车并把车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给我看。上面写的使用性质:非营运。商量好价钱后我将21000元交给对方,我将车开回太原。28日我去查此车的违章,发现此车是出租转非还有2个月就报废了。我赶紧到了车辆登记地车管所查询。证实对方给我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全是伪造的假证。我给对方打电话。对方换了个女的接电话,说不知道此事。她今天刚用这个电话。我去了交易地长治公安局城区分局太西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给立案侦查。请问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飞1974(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0-02-05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