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做养老自住,被女方多次要求写其名字以得到房贴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是否有出资证据?可以来电详谈。
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您好,父母可以起诉解决
1如果是全款出资 为孩子买房 也登记在孩子名下 那么 依法房屋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2如果不是为孩子买房。那只能起诉 要求其夫妻一起退还你们的出资 别无更好办法
搜集证据起诉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你好,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