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出租租金拖欠问题
关于房屋出租租金拖欠问题 本人在2011年4月在芜湖购置一套住宅房,后在8月1号租给该房屋出售公司5年,双方签下租约合同,租金每3个月付一次款。从8月1号开始计算,合同上有规定甲方(房屋出售公司)如没能按期缴纳房租给乙方(我)将缴纳滞纳金,越期一天滞纳金为月租金的百分之三,月租金为3380元。第一季度租金应该在11月1号缴纳,可是甲方到了1月15号才给,二季度应该在2月1号缴纳,可甲方至今为给。像这种情况,乙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权益。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wjun9……(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2-03-09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