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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为公司借款处理交通事项未给报销冲账

为公司借款处理交通事项未给报销冲账 公司货车与另外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司负全部责任,双方车辆放在一修理厂维修,修好后,本人向公司借款支付双方的修理费(借款单上有写明借款事由,有领导签字;修车厂有给发票,发票上是双方的车牌号,金额与保险公司鉴损金额一样),因对方额外提出误工费等(交警调解协议书我司只负担维修费、医药费)不给交强险保单,保险理赔不了,现我要离职,公司不给我报销冲账,请问1、公司不给我冲账,这笔款是否要我负担?2、我离职,修车发票等相关资料要不要给公司,如给公司,要不要打签收证明给我?3、公司可否扣押我工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gfmm(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2-03-08 20: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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