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和朋友去火锅店消费被打伤的事情~
和朋友去火锅店消费被打伤的事情~ 请问~我和朋友一起5个人去大型火锅店吃饭(我用ABCD来代表我朋友)~吃饭中就发生过点了小吃~炒饭~最后没来的不愉快事情~最后算账的时候又欺诈我们喝的啤酒数量的~我们叫负责人出来讨个说法~但是我们等了将近20分钟都没管我们~我们当时朋友A生气~踢了服务员一脚~随后往前走去把菜架子踢了,他和在门口的保安发生了口角~我们4人当时维护朋友和保安发生了抓扯~保安想是演戏一样倒在地上不起~随后进来个穿西装的貌似负责人的人进来~说道怎么回事~我们就跟他说你们欺诈消费者~明明喝了22瓶为什么算的29瓶~他回答我们等2分钟~随后我和朋友CD进去接了个电话~没2分钟~我就听到朋友B的叫声~我看见2个手持黑警棍的人在追打B我就上前阻止~随后被当时1个拿警棍的人打到头部~当时就眼花缭乱~我往里面走~等我清醒过来出去没看见人~我就跑了~过后我朋友A伤势很重上出租车时给火锅店买了单被送去医院~B头部后脑勺被打破能走就被带去派出所~B在派出所见火锅店和派出所有关系头又一直在流血~就说道我们各医各的那边的人同意后~放了他去治疗~朋友CD当时跑了~
隔了快2星期~派出所打电话说去做笔录~我们有些犹豫~A朋友打电话来说~说他的脚被打裂了~手术费和等等费用用了4万元~说要找火锅店赔钱~说他们愿意谈~但要当时你们的人到场~A朋友又说道~如果火锅店愿意出百分之7,80~就不找我们了~如果赔的少就要找我们拿钱~我把CD朋友约到明天去派出所~第二天CD变卦说不去~我给A说A打电话说你们怕什么~你们只是去做个笔录~做个证我是被他们打的~不会找你们麻烦~说主要叫火锅店赔~我们就去了~到派出所做了笔录~火锅店的人到了我们在调解室见面~他们就说你们在店喝酒闹事~不付账~动手打人在先~你们是主责~你们都得付医药费~我们说道你们打的人怎么要我们一起付~随后各说一词的说了一下午~最后他们说只给医药费的百分之20其他的你们几个出~就没说好~说下次在去说~第二天警察来电话说你们星期6来把责任划分好~事情就是这样~
我想问我们有必要在去吗?我们到底有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ango……(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2-03-08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