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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在2004年离异,对方协议给孩子抚养费是每月100元

律师好,我在2004年离异,对方协议给孩子抚养费是每月100元 律师好,我在2004年离异,对方协议给孩子抚养费是每月100元,开始抚养费还按时给了6000元,现在孩子以快15岁了,对方一直没有在给抚养费,按以前离婚书上写的每月100元,远不能达到现在的生活费用,我想问问律师我现在能提出对方把生活费提高现在的水平吗?多少钱才算合理的要求,如果起诉法院能受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石河子)
提问时间:2016-09-12 20: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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