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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派出所不作为,怎样维权

派出所不作为,怎样维权 事故起因:2016年6月27日17时,因九岁儿子外出学自行车不慎跌倒在邻居家门口,邻居一女跑过来说撞到她不满一岁的儿子。和我儿子一起出去学车的年纪相仿的三个小孩都说没有碰到邻居小孩,但是邻居却冲进来四人殴打我一人。当时我头发被俩女的揪住,不停抓我的脸,他们分别用红砖,铁锤,脚踹,手肘打我全身持续三分钟,直到派出所民警刚好路过制止了对方,打人者还叫嚣要弄死我全家。后来派出所自己报了警,双方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两天后我的鉴定报告为轻微伤。一个多月后派出所告知我对方小孩住院了,8月24日又说打我的两个女的是孕妇,其中一女的还流产了,要求我赔偿对方九千余元,如果我不同意,首先行政拘留我7天至10天,再移交法院处理。
质疑1:民警有没有核实对方口供?我有监控录像,当时有好多围观民众,三个民警也正好路过看到整个现场,为什么不做现场笔录?不录取证人口供?不扣押作案工具?对方四人一起殴打我,为何只有三人录口供?
质疑2:对方没有提供医院就医病历、处方,病情诊断证明和收费单据等相关资料,伤情鉴定也没说怀孕的事情。到底对方有没有流产?即使流产了如何确定是与本案有关?
8月28日及今天上午去了派出所了解情况,结果都是叫我拿钱出来,不然就拘留我。我想说:派出所至少应该先查明真相,还原事实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ib00……(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6-09-12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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