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我是捎的朋友出车祸了我有百分之三十责任我用陪朋友吗

我是捎的朋友出车祸了我有百分之三十责任我用陪朋友吗 .交通事故地点;河南省灵宝市物价局门前。

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1,甲方准驾车型a2,事故中驾驶小型轿车,该车有第三责任保险。2乙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故中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该车未投保。3丙方乘坐乙方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4丁方也乘坐乙方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甲方驾驶小型轿车沿富士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物价局门前出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乙方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及乙方及乘车人丙方丁方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甲方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乙方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确保安全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部分原因。

我是免费带的朋友丙方和丁方,判我有百分之三十责任我是乙方我还得担丙方和丁方药费的百分之三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沁烨(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2-03-08 17:3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